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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活動公告 發布日期:2023/5/31 著作權註記及使用限制:公開瀏覽

112年度社區營造點徵選二次提案即日起至112年6月26日止

 

依「基隆市文化局112年度社造二次提案徵選須知」辦理

https://communitykeelung.klccab.gov.tw/SubsidyAndLaw/Detail/6fa3666c-9b96-42ed-b4fc-75bc0e9696cf

 

112年度社區營造點徵選二次提案即日起至6月26日(一)下午5時止,請將提案計畫書連同公文親送至基隆市文化中心3樓文化發展科。

 

 

1.徵選對象:不限設籍地且年滿18歲之個人,惟提案執行方向及地點應於基隆地區。

2.徵選類型:鄉土教學

 (1)計畫內容為凝聚共識、培力在地公共參與人才、增進地區發展之各項行動。

 (2)補助經費以新台幣7萬元為上限。

3.參加方式:

 (1)社造培訓:參加徵選者須全程參與本機關辦理之112年社造培訓課程,始得提案。

 (2)提案:於本機關規定期限內提送社造計畫。

  a.提案申請表一式3份(如附件一)。

  b.提案計畫書一式3份,並附電子檔一份(計畫書參考格式如附件二)。

  c.個人提案者須檢附身分證明文件。

 (3)執行期程:所提計畫應於112年11月10日(星期五)前執行完畢。

4.提案方向:與基隆市各層級學校串聯,以城市文化、社會發展、生態永續等相關之公共議題為主,進行跨域連結之行動。

5.計畫審查及補助:

 (1)本機關於收件後,由機關進行提案書面審查,必要時進行實地勘查。

 (2)審查標準:

  a.計畫內容完整性與可行性(25%)。

  b.社造精神之掌握與落實(25%)。

  c.擴大參與之策略與機制(20%)。

  d.計畫效益與經費編列合理性(20%)。

  e.過往計畫執行情況及培訓課程參與狀況(10%)。

 (3)受補助者應依審查意見修正計畫書,並依限提送本機關核定。未提送者,視同撤回提案。

 (4)獲補助後停止執行計畫者,將依情節輕重對該受補助對象酌減嗣後補助款或停止補助一年至五年。

 (5)同一計畫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助者,申請計畫書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向各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為避免重複補助,同一項目如已獲其他機關補助者,本機關不再補助,經發現已撥款者追回補助款並依情節輕重對該受補助對象停止補助一年至五年。

 

其餘徵選相關規定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