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依據:依據「文化部社區營造獎獎勵要點」第二、六點規定訂定之。
二、參選資格:個人、立案團體、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
三、獎項類別:
(一)社造貢獻獎:長期致力於社造推動,對於社造發展或深化具有重大貢獻者。
(二)社造創新獎:轉化傳統社造推動方式,整合跨域資源,促進多元平權,以新思維推動社會改造,著有具體績效者。
(三)青年行動獎:四十五歲以下的青年,與在地社區、組織合作,提出具創意的行動與實踐,著有具體績效者。
(四)社造行政獎: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推動社造資源整合、開放政府、審議民主及行政革新等,著有具體績效者。
四、受理期間及方式:
(一) 自即日起至113年8月30日(星期五)止,將報名應備文件於截止日前寄(送)達文化部,逾期不予受理。
(二) 報名方式:電郵或紙本報名,請擇一。
1.電郵報名:請將應備文件、佐證資料等相關資料PDF檔及WORD檔各1份,電郵至文化部指定信箱(moccea02@gmail.com)報名參選。
2.紙本報名:請將應備文件、佐證資料等相關資料1式2份,寄(送)至文化部(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文化部文化資源司)。
(三) 參選應備文件如有缺漏,文化部將以電子郵件通知限期補正,並應於113年9月6日(星期五)前補正完成。未依限補件者,若無特殊原因,則視同放棄報名資格。
聯絡窗口:文化部文化資源司
詹小姐 (02)8512-6308、chanwt@moc.gov.tw
古小姐 (02)8512-6309、9947@moc.gov.tw
更多詳情請參閱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站或台灣社區通網站。